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儿童是指多少岁以下的任何人?

2024-05-18 17:36

1.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儿童是指多少岁以下的任何人?

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界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儿童权利公约》由联合国1989年11月20日大会通过。该公约旨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是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
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从此《儿童权利公约》成为我国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

扩展资料:
在人的一生中,儿童阶段身心发展最快。这一时期心理发展的主要特征为: 
1、学习动机有了一定的社会意义,学习习惯逐渐养成,学习兴趣趋向稳定和有选择性。
2、在注意能力方面, 低年级儿童无意注意占优势,一般能持续15分钟;三四年级后,注意的有意性得到发展,可持续到20分钟,注意范围可扩大到四至五个对象;到了高年级,能坚持听好一节课,专心地独立地完成作业。
3、在记忆能力方面,低年级儿童以无意记忆和形象记忆为主,善于机械记忆而不善于检查自己记忆的效果;到小学中高年级,有意记忆与意义记忆有所发展,还学会有选择地识记事物和向自己提出识记的任务与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儿童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儿童是指多少岁以下的任何人?

2.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年龄

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界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联合国1989年11月20日大会通过,是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于1992年4月1日开始在中国正式生效。但是,实际意义上的儿童是指3-14岁。儿童又可细分为几个阶段:1、婴儿期:小于1周岁;2、幼儿期:1-3周岁;3、学龄前期:3-7周岁都属于学龄前期;4、学龄期:7周岁以上至青春前期;5、青春期:大约是10周岁开始到18周岁。社会和中国法律的规定如下: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根据公约内的内容,公约将“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而医学界将儿童规定为14岁以下作为医学观察年龄段。我国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儿童保护法》以及《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3.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年龄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年龄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少于18岁。儿童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受到不法人身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以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及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法律依据:《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少于18岁。第五条缔约国应尊重父母或于适用时尊重当地习俗认定的大家庭或社会成员、法定监护人或其他对儿童负有法律责任的人以下的责任、权利义务,以符合儿童不同阶段上、接受能力的方式适当指导和引导儿童行使本公约所确认的权利。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年龄

4.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年龄

法律分析:《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公约强调,各国应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每一儿童均享受公约所载的权利,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等而有任何差别。法律依据:《儿童权利公约》 第一条 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少于18岁。

5. 联合国对儿童的定义

法律分析:致力于帮助包括偏远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和城市流动儿童在内的所有中国儿童。改善孕产妇与儿童的健康和营养状况,提高服务水平,开发相关政策,加强儿童免疫接种实施,以及预防儿童伤害。改善中国偏远贫困地区儿童的生活条件,为孩子们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法律依据:《儿童权利公约》
第一条 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少于18岁。
第十九条
1、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保护儿童在受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任何负责照管儿童的人的照料时,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
2、这类保护性措施应酌情包括采取有效程序以建立社会方案,向儿童和负责照管儿童的人提供必要的支助,采取其他预防形式,查明、报告、查询、调查、处理和追究前述的虐待儿童事件,以及在适当时进行司法干预。

联合国对儿童的定义

6. 依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儿童是指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该年龄。

依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儿童是指(D)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的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该年龄。
 A.15岁 B.16岁 C.17岁 D.18岁
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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